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安吉旺能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日处理100吨污泥无害化工程项目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运营单位:安吉旺能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
建设规模:建设3条(2用1备)日处理污泥总量为100吨的污泥无害化处置生产线,新建厂房2500m2。
环评单位:北京国寰环境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地点:安吉旺能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厂区内(安吉递铺镇长弄口)
审批部门:安吉县环保局(安环建[2016]195号文)
二、项目基本情况表
三、验收监测结论
1、废水监测结论
监测期间,该项目废水处理设施出口处pH值为7.80~7.90,化学需氧量浓度为144~326(mg/L),五日生化需氧量浓度为69.6~84.4(mg/L),SS浓度为8~18(mg/L),氨氮浓度为6.762~13.79(mg/L),总磷浓度为排放浓度0.372~0.676(mg/L)排放浓度均符合《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中的排放质量浓度限值。
2、废气监测结论
监测期间,1#焚烧炉烟气处理设施出口颗粒物折算浓度为5.2~9.8mg/m3,CO折算浓度为20~35mg/m3,氮氧化物折算浓度为43~62mg/m3,二氧化硫折算浓度为3~10mg/m3,氯化氢折算浓度为0.29~0.94mg/m3,氨浓度为0.89~1.18mg/m3,烟气黑度小于1,汞折算浓度为<2.50×10-3mg/m3,(Tl+Cd)折算浓度为8.08×10-4~8.28×10-4mg/m3,(Pb+As+Cr+Sb+Cu+Co+Mn+Ni)折算浓度为1.38×10-2~2.00×10-2mg/m3,氟化物折算浓度为0.69~0.74mg/m3,二噁英折算浓度为0.003~0.007 ngTEQ/m3。
2#焚烧炉烟气处理设施出口颗粒物折算浓度为4.3~6.8mg/m3,CO折算浓度为20mg/m3,氮氧化物折算浓度为91~121mg/m3,二氧化硫折算浓度为33~47mg/m3,氯化氢折算浓度为6.75~8.70mg/m3,氨浓度为3.97~6.32mg/m3,烟气黑度小于1,汞折算浓度为2.50×10-3~2.74×10-2mg/m3,(Tl+Cd)折算浓度为8.08×10-4~8.49×10-4mg/m3,(Pb+As+Cr+Sb+Cu+Co+Mn+Ni)折算浓度为1.35×10-2~4.50×10-2mg/m3,氟化物折算浓度为0.73~0.81mg/m3,二噁英折算浓度为0.002~0.005 ngTEQ/m3。
1#和2#焚烧炉烟气排放浓度均达到《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中排放标准值。
污泥烘干废气处理设施出口颗粒物浓度为20mg/m3,NH3折算浓度0.82~1.21mg/m3,硫化氢浓度为0.001~0.005mg/m3,臭气浓度173~407,氯化氢折算浓度0.29~0.94mg/m3,排放浓度均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二级排放标准值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1993)中二级标准值。
监测期间,厂界无组织排放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浓度为0.129~0.498mg/m3,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中颗粒物污染物排放限值;氨气浓度为0.09~0.29mg/m3、硫化氢浓度为0.001~0.004mg/m3均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2中排放标准值。臭气浓度为10~29,其中2019年6月27日厂界上风向的监测数据显示该采样点位臭气浓度超标,其余采样点位的臭气浓度均能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2中排放标准值。由于该采样点位位于厂界东北侧,而厂界北侧紧邻安吉生活垃圾填埋场,加上监测采样时风向为东北风,故受垃圾填埋场恶臭影响,该采样点位臭气浓度超标。
3、噪声监测结论
监测期间,项目昼间厂界噪声为50dB~60dB,监测结果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昼间60dB,夜间50dB)。夜间厂界噪声为47dB~59dB,其中厂界南、西和北侧噪声超标,超标数值为7dB~9dB。由于厂界400m范围内无环境敏感点,故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噪声不会产生较大影响。
4、固废调查结论
本项目生产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有:飞灰、炉渣、废布袋、废活性炭、污水处理污泥和生活垃圾。
其中,生活垃圾、污水处理污泥作为一般固废,入焚烧炉焚烧处置。废活性炭实际尚未产生。炉渣作为一般固废,委托安吉旺源再生资源有限公司进行综合利用。
废布袋作为危险废物委托舟山市纳海固体废物集中处置有限公司处理。
监测期间,项目产生的飞灰经固化预处理后,含水率、二噁英等各项指标均达到《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入场要求,外送安吉生活垃圾填埋场飞灰填埋区进行安全处置。
四、总结论
安吉旺能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日处理100吨污泥无害化工程项目在建设和运营过程中,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的有关要求,基本落实了环境影响报告书及批复意见中要求的环保设施与措施,污染物排放指标达到相应标准的要求,基本具备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
意见反馈方式:公众对该建设项目如有意见和建议可向环保局和验收监测(调查)单位或安吉旺能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反映,我们将及时进行反馈。
联系人:俞兴刚
电话:18157258596
报告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