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关于规范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环办环评函[2017]1235号)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湖州美欣达机动车回收拆解有限公司年产10万辆废旧汽车智能拆解循环综合利用示范项目环境保护阶段性验收于2021年3月3日成立验收工作组,开展自主验收工作,并通过环境保护阶段性验收。
验收报告请见附件:湖州美欣达机动车回收拆解有限公司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pdf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关于规范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环办环评函[2017]1235号)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湖州美欣达机动车回收拆解有限公司年产10万辆废旧汽车智能拆解循环综合利用示范项目环境保护阶段性验收于2021年3月3日成立验收工作组,开展自主验收工作,并通过环境保护阶段性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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