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 年 5 月,国务院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 号),提出“在现有相关调查基础上,以农用地和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为重点,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2018 年底前查明农用地土壤污染的面积、分布及其对农产品质量的影响;2020 年底前掌握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中的污染地块分布及其环境风险情况”。2021 年 11 月 13 日,生态环境部发布了《工业企业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 技术指南(试行)》(HJ1209—2021),要求工业企业做好土壤及地下水自行监测工作。根据《金华市生态环境局兰溪分局关于要求土壤环境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开展土壤自行监测》,兰溪旺能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兰溪旺能”)属于土壤污染重点监管企业按照文件要求,兰溪旺能委托浙江瑞博思检测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瑞博思”)开展土壤及地下水监测工作。本地块已于 2021年 3 月编制完成《兰溪旺能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方案》,故本自行方案在上述方案的基础上结合《工业企业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 技术指南(试行)》(HJ1209—2021)进行编制。2022 年 7 月 19 日,邀请三位专家对本方案进行了函审,根据专家意见:本方案编制较为规范、内容比较全面,确定的监测点位、监测指标和监测频次基本合理,选取的样品采集与分析方法、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措施基本合适,监测方案经修改完善后可作为企业开展自行监测的依据。
附件:
兰溪旺能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土壤、地下水环境自行监测方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