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11日,监利旺能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根据《监利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结合参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征求意见稿),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监利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一期)(以下简称“本项目”)进行验收,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目位于湖北省监利县红城乡湛港村,属于新建项目,为监利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一期工程。
一期工程规模为日处理生活垃圾300吨,年处理垃圾约10万吨,配置1×300t/d机械炉排焚烧炉+1×6MW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主要由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及环保工程等内容组成,包括垃圾接收、贮存、燃烧系统、热力系统、烟气处理系统等主要工艺系统和污水处理灰渣处理等必要的配套设施等。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监利旺能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于2014年6月委托湖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承担其“监利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并于2014年9月编制完成《监利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提交建设单位,报湖北省环境保护厅审批。2014年10月31日湖北省环境保护厅以鄂环审[2014]493号文批复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本项目于2015年3月开工,2017年1月建成并开始调试,2017年5月开始试运行。
本项目投入试运行后,无环境投诉、违法或处罚等记录。
(三)投资情况
本项目建设(含二期工程部分土建工程)实际总投资约¥2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2570万元,占总投资额的12.85%。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包括:本项目红线范围内已经建成的垃圾焚烧发电车间,烟气净化处理系统、渗滤液收集及处理设施、飞灰固化及暂存设施、垃圾计量设施,以及SNCR氨水站、点火油罐区、烟气排放CEMS系统、尾水排放CEMS和雨水收集系统等配套设施。
本次验收范围不包括:厂外配套的飞灰暂存专区项目;厂外配套的炉渣暂存设施。
二、工程变动情况
本项目在实际建设的过程中和环评发生部分变化,详见表1。
环评建设情况
实际建设情况
1
垃圾接收卸料厅54m×18m,垃圾卸料平台设置4座垃圾卸料门。
垃圾接收卸料厅54m×18m,垃圾卸料平台设置2座垃圾卸料门。
2
炉渣贮存车间建筑面积为1000m2。
飞灰固化处理车间建筑面积为1000m2。
焚烧车间内配套建设了一座高位渣仓(30m3),炉渣委托丽水雅邦建材有限公司外运及处理。
飞灰固化处理车间(鳌合固化站)建筑面积约36m2,厂内固化稳定飞灰(吨袋包装)暂存库601.5m2。
3
飞灰固化车间占地1000m2,飞灰先集中到灰库,在焚烧厂内经固化处理后,进监利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
监利生活垃圾填埋场尚在选址。
4
项目绿化面积7537m2。
本项目绿化面积10837m2。
5
油罐区建筑面积25m2,地埋钢制油罐1座,容积为20m3,设计为地埋式。
本项目厂区内东侧建占地面积520m2,建筑面积25m2的油泵房,容积为20m3的非地埋式卧式油罐1座。
6
氨水罐8m3。
本项目厂区内北侧设容积为20m3氨水罐。
7
污水处理站处理系统采用“预处理+UASB 厌氧反应器+MBR生化处理+NF纳滤膜”处理工艺。
污水处理站处理系统采用“预处理+UASB 厌氧反应器+MBR生化处理+NF纳滤膜+RO系统”处理工艺。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包括生产废水、生活废水及初期雨水。
生产废水为清净下水、垃圾贮存系统废水、化验室废水、机修废水、引桥及地磅区冲洗水、车间冲洗水等;生活废水来源于生活区和办公区。
(1) 清净下水
本项目清净下水主要为循环冷却水系统排水、制除盐水系统排水和锅炉排水,经冷却水池收集沉淀后回用于设备冷却和制石灰浆等。
(2) 垃圾贮存系统废水
垃圾贮存系统废水主要是垃圾渗滤液和垃圾卸料区冲洗废水,属于高浓度有机废水,主要污染物为pH值、悬浮物、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动植物油、石油类、总磷、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总氮、粪大肠菌群数、总汞、总镉、总铬、六价铬、总绅、总铅等。垃圾渗滤液和垃圾卸料区冲洗废水进入渗滤液收集池,再通过专门管网排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监利县城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3) 化验室废水
本项目设有中心化验室,主要是进行化验分析,主要污染物为COD、pH值及SS等,废
水收集后通过管道进入污水处理站处理。
(4) 机修废水
本项目设置有1座机修间,负责日常机械维护,冲洗过程中会产生废水,其主要污染物为石油类,废水收集后采用隔油池进行隔油处理后,通过管道输送到厂区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
(5) 引桥及地磅区冲洗水、生活污水、车间冲洗水
本项目引桥出口设置地漏,引桥上高下低,引桥及地磅区冲洗废水利用地势高低自流入设置的引桥地漏,地漏连接初期雨水管网,和厂区初期雨水一并进入污水处理站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车间清洁废水经管道收集后,均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监利县城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6) 初期雨水
本项目在厂区垃圾车进出口一侧设置240m3的地下初期雨水收集池,厂区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收集池收集后,再通过电泵抽至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监利县城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7) NF、RO系统产生的浓缩液
膜处理系统产生的浓缩液由浓缩液池收集泵至焚烧炉进行焚烧处理。
本项目厂区分别建设雨水管网和污水管网,实行雨污分流。
本项目厂区设一座规模为200t/d的污水处理站处理垃圾渗滤液和低浓度废水,污水处理站处理系统采用“预处理+UASB 厌氧反应器+MBR生化处理+NF纳滤膜+RO系统”处理工艺,污水处理站实际处理规模为100t/d。
(二)废气
本项目有组织排放废气主要为焚烧炉烟气及食堂油烟废气。
焚烧炉废气:主要是垃圾在焚烧过程中产生的烟气,其中的主要污染物可以分为烟尘(颗粒物)、酸性气体(HCl、HF、SOX等)、重金属(Hg、Pb、Cr等)和有剧毒性污染物(二噁英类)等,这几类污染物主要通过项目的烟囱排至环境,有组织排放废气采取的主要防治措施如下:
(1)燃烧控制:通过“3T燃烧控制”(烟气温度、停留时间、燃烧空气中的充分混合)可使垃圾中原生二噁英得以分解。
烟气温度:烟气温度控制在>850℃,以利二噁英完全分解。
停留时间:炉内燃烧区使烟气停留时间不小于2秒,以减少二噁英浓度。
燃烧空气的充分混合:合理调整焚烧炉风量、风速,使烟气在炉内充分混合和燃烧,以减少一氧化碳的生成。
(2)烟气净化:焚烧生产线烟气采用“SNCR炉内脱硝+半干法脱酸+活性炭吸附+布袋除尘+单元制烟囱”组合方案进行烟气净化。
①SNCR炉内脱硝:本项目选择非催化还原法(SNCR炉内脱硝系统),采用氨水作为脱硝还原剂,本项目在炉内设置一套SNCR炉内脱硝系统,根据氨水的喷入量,对氮氧化物进行处理。
②半干法脱酸:主要是去除烟气中的酸性气体。本项目脱硫剂为粉状氢氧化钙,即熟石灰,在净化塔中完成,通过保证烟气有足够长的停留时间,使净化塔内化学反应完全。
③活性炭吸附:主要吸附以气态形式存在的重金属及二噁英。产生的烟气进入布袋式除尘器与滤袋上接触后停留在滤袋上,达到对烟气中的重金属和二噁英类等污染物的吸附净化。
⑤布袋除尘器:通过过滤材料,将尘粒、二噁英细小颗粒等被过滤下来,经布袋除尘器除尘后,进入引风机由80m高烟囱排入大气。
食堂油烟:本项目食堂废气经过集气罩收集后,由风机通过管道引至综合楼顶的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
本项目无组织排放废气主要是粉尘和恶臭,其排放主要通过无组织排放形式排放,无组织排放废气主要防治措施如下:
(1)粉尘
本项目产生的粉尘主要在飞灰固化贮仓、水泥料仓和石灰仓,本项目在飞灰固化贮仓、水泥料仓和石灰仓顶部各设置1台布袋除尘器,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的废气在仓内排放。
(2)恶臭
本项目产生恶臭的环节主要为垃圾池产生的臭气、渗滤液处理系统产生的臭气及进出垃圾车产生的臭气。
垃圾池恶臭:本项目垃圾贮坑采用密封设计,垃圾贮坑与卸料平台间设置自动卸料门,无车卸料时保证垃圾贮坑密封。本项目设置垃圾池设5台一次风机,焚烧炉一次风机抽取垃圾坑内的空气供燃烧使用,使垃圾池和整个焚烧系统处于负压状态,以控制垃圾池臭气外逸;垃圾卸料大厅及引桥区域为密闭式布置,以防止卸料区臭气外逸;渗沥液收集池密封于地下,产生的恶臭气体进入垃圾贮坑,以控制渗沥液收集池臭气外逸。
渗滤液处理系统恶臭:本项目厂区污水处理站各构筑物设置加盖密封处理,锅炉正常运行时,污水处理站恶臭经专门管道排入主厂房垃圾池内,在通过垃圾池的排风和除臭装置及焚烧去除恶臭气体,以控制臭气外逸。进入厂区垃圾运输车为全密闭自动卸载车辆,防臭味扩散及渗滤液滴漏。
在焚烧炉停炉、大修期间,通过吸风管将垃圾贮坑和渗滤液处理站的臭气吸入活性炭除臭装置进行除臭处理、火炬燃烧装置进行燃烧处理,以控制臭气外逸。
(三)噪声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是设备噪声。本项目对生产装置进行合理布置,将噪声大的设备远离厂界布置,并将其安装在厂房及设备间内,通过厂房、设备房隔声降噪;对噪声较大的设备安装隔离罩、软连接、底座安装减震垫等,降低噪声对环境的影响。另外在厂区道路两旁和厂区空地进行绿化,以进一步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焚烧炉炉渣、飞灰、污水处理站污泥、废活性炭、废布袋、废机油、渗滤液浓缩液、废膜组件、生活垃圾等。
(五)其他环境保护设施
1、环境风险防范设施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的环境风险主要是烟气处理设施发生故障导致非正常排放、储油罐的火灾爆炸、氨水罐泄露、垃圾库负压系统故障和除臭设施失效造成恶臭气体排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本项目做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主要如下:
a) 本项目在主厂房设中央控制系统,对焚烧炉烟气系统进行监控管理;
b) 本项目厂区内东侧建占地面积520m2,建筑面积25m2的油泵房,容积为20m3的非地
埋式卧式油罐1座;在项目厂区北侧设容积为20m3氨水罐,在柴油罐区和氨水罐区均设置围堰及液体收集池,围堰容积大于柴油罐有效容积;
c) 本项目厂区东侧修建了容积为600立方米(长×宽×高=20m×15m×2m)地埋式废水事故应急池
d) 本项目对垃圾贮坑、渗滤液收集池和污水处理站等均做了防渗处理,在项目厂区南侧和北侧各设1个地下水监测井;
e) 在主厂房内设置一台活性炭除臭装置,焚烧炉停炉、大修期间,通过吸风管将垃圾贮坑中和渗滤液处理站的臭气吸入除臭装置进行处理;在污水处理站区域设一套火炬燃烧装置,用管道连接UASB厌氧反应池,在管道上安装阀门,在锅炉大修停炉时,阀门打开,厌氧池产生沼气通过管道输送至火炬燃烧装置燃烧,以控制臭气外逸。
2、在线监测装置
本项目安装废气和废水在线装置,并对废气和废气在线装置进行对比。
3、其他
本项目规范建设污染物排放口;在厂区进行绿化,以发挥绿化功能、防治污染、降低厂区噪声水平、美化环境为原则。厂区绿化将结合厂区功能分区划分及道路的规划来进行,在厂区主干道旁,种植以常绿乔木为主的树种和灌木绿篱,间植一些观赏植被。在主厂房环形道路两侧,在不影响安全生产的前提下,种植低矮乔木及绿篱。全厂绿化覆盖率28.4%。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1、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该厂区渗滤液污水处理站出口中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氨氮、动植物油、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总磷、总氮、粪大肠群菌数、总汞、总镉、总铬、六价铬、总砷、总铅排放浓度日均值、pH值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表2 浓度限值及监利县城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相关限值要求。
厂区冷却水循环水池废水中色度、氨氮及五日生化需氧量排放浓度日均值、pH值均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02)表1中相关标准限值要求;化学需氧量、悬浮物排放浓度日均值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一级标准限值要求。
2、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焚烧炉废气排放口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3.96mg/m3,二氧化硫最大排放浓度为15mg/m3,氮氧化物最大排放浓度为62mg/m3,一氧化碳最大排放浓度为5mg/m3,氯化氢最大排放浓度为1.57mg/m3,锑最大排放浓度为1.2×10-3mg/m3,铬最大排放浓度为0.024mg/m3,铜最大排放浓度为4.3×10-3mg/m3,镍及其化合物最大排放浓度为7.6×10-3mg/m3,镉、铊、砷、铅、钴、锰、汞及其化合物均未检出,本项目焚烧炉废气排放口中各污染物最大排放浓度均满足《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表4 标准限值要求;二噁英的排放浓度范围为0.0034~0.011 ngTEQ/m3之间,满足《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表4 标准限值要求。本项目厂界无组织排放废气中颗粒物的排放浓度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标准限值的要求;氨、硫化氢排放浓度、臭气浓度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1新扩改建二级标准限值的要求。
3、厂界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厂界监测点昼间、夜间噪声监测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的要求。
4、固体废物
固体废物主要是对焚烧炉炉渣、飞灰(固化)进行浸出毒性鉴别分析,各采1个混合样,焚烧炉炉渣监测分析项目为热灼减率、汞、铜、锌、铅、镉、钡、铍、镍、砷、总铬、六价铬、硒;飞灰浸出毒性监测分析项目为含水率、二噁英、汞、铜、锌、铅、镉、钡、铍、镍、砷、总铬、六价铬、硒。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炉渣样品中汞、铜、锌、铅、镉、钡、铍、镍、砷、总铬、六价铬、硒的含量均低于《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浸出毒性鉴别》(GB5085.3-2007)中相应限值要求,热灼减率满足《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中相应要求。飞灰样品中含水率、二噁英、汞、铜、锌、铅、镉、钡、铍、镍、砷、总铬、六价铬、硒浓度均满足《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规定的相应标准限值要求。
5、污染物排放总量
本项目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及氮氧化物的排放总量均在荆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监利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主要污染排放总量指标来源”的说明的控制范围内。
(二)环保设施去除效率
1、废水治理设施
根据监测结果,本项目污水处理站进出口进行监测,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悬浮物和总磷的去除率(采用两天均值计算)分别为99.96%、99.97%、99.67%、99.99%、99.90%。
2、废气治理设施
根据监测结果,监测期间对垃圾焚烧炉排放烟气进行监测,主要是在焚烧炉余热锅炉出口、除尘器进口及烟囱排口进行布点监测,废气治理设施除尘器的去除率为96.77%、96.86%,脱硫设置的去除率均为99.99%。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本项目西侧湛港村环境空气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日均值和小时均值浓度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相关限值要求;氨、硫化氢、氯化氢的小时均值浓度均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相关限值要求;可吸入颗粒物的日均值浓度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相关限值要求;铅的日均值浓度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相关限值要求;二噁英浓度符合环评中相关限值要求。
本项目厂界东侧、西北侧及北侧监测点表层土壤中pH值、镉、汞、砷、铜、铅、铬、锌及镍的含量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的二级标准限值要求;二噁英含量低于环评中(1000pgTEQ/g)限值要求。
六、本项目存在的问题
1、验收监测报告中有关本项目实际建设内容,与环评及其批复中要求的环境保护措施存在偏差,应梳理并分析原因。
2、补充本项目厂外配套的固化飞灰、炉渣处理设施的建设及运行情况说明。
3、补充NH3、地下水监测数据及达标分析。
4、补充污水处理系统尾水量及其接纳尾水的管网、市政污水处理厂的达标运行情况说明。
5、完善厂区内的氨水储存罐区、地磅衡等场所的必要安全措施,规范尾水排放CEMS小室的设备布置及安装,强化设备、设施的维护管理。
6、补充全厂雨污分流流向图、防渗区域位置图和环评批复要求的材料等必要的附图和附件。
七、验收结论
该项目环境保护手续齐全,较好地落实了环评及批复中规定的环保措施,竣工验收监测条件基本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在工程施工和试运行期间未造成重大环境影响,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期间的主要污染物实现了达标排放。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组认为在解决以上问题的前提下,支持本项目按验收管理程序予以公示。
八、验收人员信息
专家组成员签到表和验收组成员表附下。
监利旺能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