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严禁挥霍公款铺张浪费。公司内部单位间不得相互公款吃请、送礼;严控各类团建、会议、活动的会务、餐饮费用支出标准;不得在有正常办公和居住场所的情况下用公款长期包租宾馆;严格执行差旅标准及报销审核制度;严格把握接待标准,做到热情周到杜绝奢侈浪费。
二、严禁收受可能影响公正的财物。不得以任何名义索取、接受利益关联方或管理对象的礼金、有价卡券、贵重礼品、高档娱乐消费;不得利用婚丧嫁娶、乔迁新居、子女升学等机会大操大办、借机敛财。
三、严禁违规进行人事任用安排。不得利用职权和其他不正当手段为本人或者他人谋取职位;不得在组织调整和工作调动时,突击提拔、调薪;不得在选拔任用工作中任人唯亲、拉帮结派、营私舞弊。
四、严禁玩忽职守滥用职权。不得在工作中推诿、扯皮、不作为;不得违反制度和程序作出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及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的决定;不得未经授权以公司名义签署任何文件、私自为他人担保。
五、严禁违反财务制度损公肥私。不得侵占、截留企业收入,私设小金库;不得长期借用公款或以个人名义存储公款;不得用公款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不得将公司经济往来中的折扣费、中介费、佣金等据为己有或私分;不得以吃空饷、伪造票据、虚列支出项目等各种形式侵占公司财产。
六、严禁篡改数据弄虚作假。不得编造、虚报各类数据指标;不得虚报或隐瞒本单位发生的重大事项;不得私自修改、隐匿、销毁涉及企业经营管理的各类原始数据和视频影像资料;不得假造学历、职业资格、工作履历等个人信息。
七、严禁各种形式的利益输送。本人的配偶、子女及其他特定关系人不得在本企业的关联企业、与本企业有业务关系的企业投资入股;不得利用职权为配偶、子女及其他特定关系人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提供便利条件;不得在各类采购活动中里应外合围标、串标,或违规指定供应商并获取回扣、利润分成等不正当利益。
八、严禁违反职业道德损害公司和个人声誉。不得捏造事实、传播谣言、恶意诋毁公司声誉和形象;不得利用公司的商业秘密、知识产权、业务渠道、资质品牌或者商业信誉谋取私利;不得编造虚假信息诬告、造谣、诽谤、攻击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