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湖州南太湖电力科技有限公司南浔南太湖热电联产项目(废水、废气)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湖州南太湖电力科技有限公司南浔南太湖热电联产项目
建设单位:湖州南太湖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废水、废气)、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18年11月14日-2018年12月11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需署真实姓名,单位需加盖公章
联系人:杨福根
联系电话:18157255671
附件如下:
附件1湖州南太湖电力科技有限公司南浔南太湖热电联产项目(废水、废气)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附件2 验收意见